前阵子看到一则新闻:国家的一个土地审批部门,有一个负责文件打印的人,被抓起来了。因为他在过去一年贪污了400万。我听到这个新闻觉得匪夷所思,为什么一个打印员可以贪污400万人民币呢?他又不是审批项目的人。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去递材料,这个人可以决定哪家房地产开发商的材料先被打印、先被装订、先被送到能够签字审批的人的手上。虽然他没有真正签字的权力,但他掌握了信息流动过程中的核心链条。很多房地产商都去找他,把材料往前放一点,能够保证材料新递上去。由于他掌握了信息的节点,所以他拥有了很大的权力。
这不就是当世的太监么,各行各业都存在着,GCD说的“三严三实”还是很有必要的,“严以用权”不是说你是一个小职员,你是一个看大门的就没有权利,这值得我们好好反思。